9月4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燃煤散烧治理工作推进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燃煤散烧治理的部署要求,通报近期督导暗访检查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河南省散烧办主任、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马林青出席会议并讲话。
马林青对近期河南省散烧办组织开展的督导暗访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他指出,按照8月8日全省燃煤散烧治理工作会议安排,河南省散烧办自18日起,先后派出16个调研组和9个暗访组,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分赴全省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开展督导暗访检查。总体来看,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三散”治理和“河南省散烧办”关于打好燃煤散烧治理攻坚战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全省散煤清零和‘禁煤区’内洁净型煤清零”工作目标,抓时间、抢进度,紧锣密鼓推进燃煤散烧治理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通过督导暗访发现,全省各地工作开展的不平衡,个别市县问题突出、短板明显,主要存在部分散烧办力量不强、散煤生产流通环节监管不到位、散煤运输环节监管存盲区、洁净型煤生产销售不规范、一些地方洁净型煤价格虚高等问题。
马林青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并对全省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充分肯定成绩,提出希望要求。省委、省政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坚强决心,为我们打赢燃煤散烧治理攻坚战增强了必胜信心;燃煤散烧治理基础的巩固提升,为持续开展燃煤散烧治理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为开展燃煤散烧治理注入了源源动力;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后,河南省市场监管部门的队伍优势、经验优势、能力优势等综合优势,为完成好燃煤散烧治理攻坚任务提供了坚强保障。下一阶段,各成员单位既要正视问题、抓好整改、补齐短板,更要发扬优势、抓住机遇、迎难而上,以坚定的信念、必胜的信心,全身心投入到全省燃煤散烧治理攻坚战中去。
瞄准问题,狠抓整改。要抓好散煤生产经营的整改,坚决杜绝散煤“死灰复燃”;抓好流动售煤行为的整改,加强运输环节执法检查;抓好散煤设施设备的整改,做到不存盲区、不留死角;抓好洁净型煤生产供应的整改,坚决杜绝销售不合格洁净型煤和劣质散煤等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
突出重点,持续推进。各地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散煤污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紧紧围绕“全省散煤清零和‘禁煤区’内洁净型煤清零”的工作目标,坚持不懈抓好抓实5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全省散煤动态“清零”。二是加快推进“禁煤区”内洁净型煤“清零”。三是持续加强洁净型煤质量监管。四是大力加强洁净型煤价格监管。五是抓好洁净型煤替代散煤工作。
紧盯难点,强力攻坚。要突出重点区域的攻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行动再快一步、治理更深一层,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要抓好难题顽症的化解,按照职责分工以及“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对农业生产用煤等领域的监管。要优化型煤企业的布局,抓紧做好“禁煤区”相关型煤企业的搬迁、退市工作,严格退出标准,做好政策宣讲、补贴赔偿等工作。
马林青强调,燃煤散烧治理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稍有松懈就会出现反复,必须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勇气、久久为功的韧劲,不折不扣把各项攻坚任务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向省委、省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交出满意答卷。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各方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要求上来,把抓好燃煤散烧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看齐意识体现在狠抓落实上,把担当精神体现到实际工作中。
市、县(区、市)、乡(镇)政府是组织实施燃煤散烧治理的责任主体,要负责推进燃煤散烧治理工作落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市场监管部门要继续发挥好“散烧办”的牵头作用,认真负责,勇于担当,履行好组织协调职责。要加强对散煤销售行为的动态监管,强化洁净型煤产品质量监督,抓好全省散煤“清零”和“禁煤区”内洁净型煤“清零”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继续抓好洁净型煤生产供应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调整优化布局,督促地方政府落实洁净型煤补贴政策,确保洁净型煤供应满足市场需求。
生态环境部门要牵头组织、协调、推动、实施燃煤散烧设施设备的拆除取缔工作。
财政部门要督促地方政府制定落实洁净型煤生产供应体系建设的财政支持政策和洁净型煤替代散煤的财政补贴方案。
公安、交通部门要严格依法查处运输车辆流动销售散煤行为;对行政执法部门在治理工作中遇到的不配合、暴力抗法等问题,公安部门要依法做好应急处置。
洁净型煤企业要增强环保意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推进企业环保工作系统化、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运行。
二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各地散烧办要充分发挥政策措施制定、调度通报、督导考核、奖惩问责职能,加强统筹协调、明确部门分工、细化治理措施、督促工作进度、推动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间要密切协作配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形成强大治理合力。要加强省、市、县(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工作联动,做到上下一盘棋。要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确保每个环节、每个关键点都有人抓、有人管,坚决消除燃煤散烧治理“盲区”。
三要进一步强化跟踪问效,严格奖惩问责。各地要综合运用“督导、暗访、曝光、问责”等方式,全辖区、全覆盖、经常性地开展燃煤散烧治理问题排查、检查、督察,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和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对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目标任务完成良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指出,督促整改。对存在问题较多,工作推进滞后的,紧盯不放,坚决纠正。对工作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严格按照《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四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治理实效。一方面,要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厌战思想。要发扬斗争精神,不回避矛盾,不惧怕挑战,不推卸责任,锲而不舍、迎难而上,坚决完成好各项攻坚任务。另一方面,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敷衍了事。对“口号治理”“形象治理”等各种弄虚作假“套路”,必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燃煤散烧治理经得起时间、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五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法》《产品质量法》《煤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燃煤治理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普及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责任,号召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工作监督,积极参与到燃煤散烧治理行动中,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燃煤散烧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