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安市能源局开展散煤清洁化治理集中宣传活动
4月18日,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集中宣传活动举行。
泰安市能源局联合多部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为全面做好泰安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进一步营造散煤治理的舆论氛围,巩固治理成果,提升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质量标准,完成推广洁净煤和节能环保炉具工作任务,4月18日,泰安市能源局联合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局、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等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成员单位及泰山区、岱岳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牵头部门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采用发放公开信、明白纸,制作横幅、宣传海报等形式,加大洁净煤知识的认识。
泰安市能源局工作人员为群众讲解洁净能源知识
现场的节能环保炉具生产企业给群众介绍环保炉具的性能
宣传活动以“蓝天你我共享,美丽泰安靠大家”为主题,按照“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提高认同度”的宣传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散煤清洁化治理中心工作,通过悬挂条幅、布设展板、现场发放倡议书、炉具和清洁型煤展示、解答群众疑问、讲解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相关知识,采取多方位、广覆盖等多种形式,发挥宣传工作的思想引领作用,增强群众对洁净煤和节能环保炉具的认知度,激发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并举报销售、使用劣质煤的行为,调动群众关注治理、参与治理、支持治理的积极性,提高广大群众使用清洁煤和“好炉配好煤”的主动性,进一步推进全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开展。
实施散煤清洁化治理,是事关群众健康的民生实事,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去年以来,泰安市能源局创新思路,明确散煤治理总体规划,建立了市、县、乡(镇)、村网格化工作机制,构建了县(区)、乡、村民用清洁煤炭供应、配送、保障网络体系,规范了煤炭经营市场标准化建设,完成了20万吨洁净煤和1.1万台节能环保炉具推广任务。
2019年,泰安市范围内民用散煤全面禁止使用灰分(Ad)≥16%、硫分(St,d)≥1%的劣质散煤,完成劣质散煤“清零”任务;禁燃区内全面取缔散煤生产、加工、销售;禁燃区、建成区和乡镇政府所在地等重点区域推广使用硫分<0.5%、灰分<16%的洁净煤,完成推广洁净煤15万吨、节能环保炉具1万台的工作任务。
为完成工作任务,泰安市能源局把省委、省政府“工作落实年”和市委“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工作指引,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落实散煤治理各项工作的开展,多措并举,一线推进,实现“精准化”管控。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辖区主体责任。二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散煤清洁化治理资金扶持政策;三是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协同管控,建立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环保、市场监管、交通、能源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四是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完善调度通报和激励约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