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煤散烧的通告》解读
1.为什么要禁止燃煤散烧
散煤,包括小锅炉、商业服务业、家庭生活等民用煤炭及其制品。我市散煤主要用于农村生产生活、城乡接合部及城中村居民生活、工业小锅炉等领域。散煤使用广、数量多、分布广、煤质差,且大多为低空排放,燃烧过程中没有采取相应环保措施,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
据有关专家介绍,从排放强度来看,散煤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系数远高于集中燃煤设施。
一吨散煤燃烧所排放的污染物约为等热量情况下电厂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的5倍、2倍和66倍。原因主要是小型煤炉设施简陋,无法像大型工业锅炉或窑炉那样安装脱硫、除尘等净化设备。
有关专家还对各地民用炊事、家庭取暖用散烧煤炭的危害进行了分析。
据悉,各地民用炊事、家庭取暖用散烧煤炭的数量在燃煤总量中所占比例并不大,但是民用炊事、家庭取暖用散烧煤炭的使用过于分散,而且所用设施落后,没有任何烟气净化装置,低空排放对空气的污染十分严重,其造成的大气污染甚至大于全国燃煤发电机组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一、民用炊事、家庭取暖用散烧煤炭适用炉具的结构简陋,供风严重不足,导致燃煤无法得到充分燃烧;
二、民用燃煤炉具没有烟气除尘设施,细煤粉随着燃烧热气或者鼓风机吹力排入大气;
三、民用炉具没有固硫和烟气脱硫、脱硝、脱汞装置,煤中的硫分和汞等在燃烧过程中大多数被氧化成二氧化硫、汞化合物等随烟气排入大气;
四是烟囱排放口很低,低空的排放引起低层大气污染的危害更加严重,对空气质量影响更为直接。
我市作为北方城市,冬季采暖期的散煤使用量远超过其他时节,因此时常造成冬季特有的采暖期雾霾。有关专家对近年来的几次重污染过程进行评估,燃煤散烧的排放是造成重污染天气的重要原因之一。
值得提出的是,随着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我市目前基本具备通过推进“电代煤”“气代煤”保障和提升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委、市政府决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在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煤散烧。全面禁止燃煤散烧后,我市将通过进一步加快完善和推进城市建成区集中供热、集中供气工程,逐步提高集中供热率、燃气普及率,同时还将逐步对城市建成区既有住房实行节能改造,使新建住房采用节能材料和工艺,从而达到节能环保的效果。
2.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加工、运输、囤积、销售、燃用散煤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煤散烧的通告》中明确指出,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市政府研究,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加工、运输、囤积、销售、燃用散煤(包括小锅炉、商业服务业、家庭生活等民用煤炭及其制品,简称散煤)。
为此,我市依法全面取缔散煤销售网点,严厉查处散煤隐蔽销售网点,取缔无证照储煤场。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销售散煤的,由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由市、县、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组织拆除燃煤供热锅炉,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了严厉打击流动运输贩卖散煤的行为,一经发现,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为此,我市市直相关部门按照《关于印发开封市加快推进燃煤散烧治理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汴政〔2017〕55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在有关区域设置管控卡点,对运输散煤车辆进行有效管控。市公安交警、交通执法等部门抽调执法工作人员驻守重点管控区域。
3.现有散煤由所在县区政府统一收购
为切实做好禁止燃煤散烧工作,《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煤散烧的通告》中明确规定,在全市禁止生产、加工、运输、囤积、销售、燃用散煤,依法全面取缔散煤销售网点,严厉查处散煤隐蔽销售网点,取缔无证照储煤场,严厉打击流动运输贩卖散煤的行为,同时严禁采购、囤积散煤。对于各有关方面现有的散煤,在2017年8月20日前,由所在县区人民政府统一按照市场价收购。对2017年8月20日以后私自采购、囤积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严肃追究当地政府责任。
国家电投开封发电分公司为此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向全市作出
公开承诺:
采取得力措施,加强运煤车辆监管,坚决杜绝燃料煤流入市场,并制定了现有散煤收购方案。国家电投开封发电分公司向社会各界发出特别提示:市政府通告中规定“现有散煤在2017年8月20日前,由所在县区人民政府统一按照市场价收购”。因此,该公司不针对拥有散煤的具体单位或个人组织收购,而是由公司燃料部统一负责接收由各县区运来的散煤,即现有散煤的收购流程是各县区统一组织收购后再统一交给国家电投开封发电分公司,由该公司在有关方面监督下按照国家规定对回收散煤进行计量、检验,并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报告。该公司燃料部在符合公司适燃煤种的基础上,依据检验报告并按该公司当期市场煤阳光采购的合同体系结算。
全媒体记者任建党实习生段彦鑫、游归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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