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等一系列煤炭相关政策以来,国家相关部门一直聚焦煤炭市场乱象,并不断完善煤炭相关政策。
5月25日,发改委发布了煤炭领域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的相关公告,提出了哄抬煤炭价格的具体行为表现;而在此前的23日-25日三天时间内,连续发布煤炭市场的管控部署,开展煤炭生产成本调查工作,明确煤企不得通过关联方大幅提价。
“目前煤炭市场价格维持在高位,主要原因还是供应紧张。终端市场的价格是由市场供需所决定的,在市场供应总体趋紧的情况下,限制煤炭企业价格区间,将使煤炭终端市场出现双轨制运行的状态。关联方不会大幅提价后,能够使部分电厂拿到低价煤炭合同,相当于是在煤炭和电力企业之间进行利润再分配,对于保障电力供应稳定具有积极意义。”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助理教授吴微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连续三天强调煤炭市场乱象管控
今年以来,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再加上受俄乌冲突升级影响,国际大宗商品价格高位震荡,供给瓶颈问题仍然存在,因此保供稳价成为中国能源政策的首要任务。
而煤炭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能源,如何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通过稳煤价来稳电价,进而稳定整体用能成本,成为有关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
5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微信公众号发文称,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明确煤炭领域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的相关公告,提出了哄抬煤炭价格的具体行为表现。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经营者存在哄抬价格行为的,有关部门可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此外,发改委还表示,将持续密切关注煤炭市场和价格情况,发现煤炭价格超出合理区间且经提醒约谈拒不改正的,将作为涉嫌哄抬价格线索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社会各方面发现煤炭经营者存在涉嫌哄抬价格行为的,可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
而在此前的两天内,发改委针对煤炭保供稳价已经接连发声。
5月24日,国家发改委就煤炭生产开展调查工作,对煤炭生产成本调查工作进行部署。会议要求,相关地方和企业要高度重视煤炭生产成本调查工作,严格按照《煤炭生产成本调查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沟通协调,真实、准确报送企业煤炭生产成本、销售情况;23日,发改委发布不得通过关联方大幅度提高价格出售煤炭相关解读,明确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通过向关联方转售,再由关联方大幅度提高价格出售煤炭。
“政策与行业形势、产业需求要深度匹配,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地方和企业、行业才会有比较明确的发力方向和用力点。”北京特亿阳光新能源总裁祁海珅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顺应和掌握大变局时代带来的新挑战、新趋势,国家出台了针对性高、操作性强的政策工具,增强煤炭等大宗商品的稳定供应和储备能力方面进行精准施策,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好能源、原料供应等的兜底保障工作。”
是否会影响煤价
当前,逐渐进入夏季用煤旺季,同时全国疫情好转,工企复产逐步推进,煤炭需求将逐步回升。因此,煤炭保供稳价工作迫在眉睫。
不过,由于煤炭生产的影响因素较多,煤炭生产成本的控制工作并不简单。
“正常情况下,煤矿在投产后固定成本占比较高,而人员工资等变动成本所占比例较低。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先进煤炭产能的投放和煤炭开采自动化水平的提升,煤炭生产的变动成本占比仍在不断下降。”吴微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长期而言,随着浅层和露天资源的不断开发,以及环保、安全等成本增加,煤炭生产成本是不断上升的。但短期而言,煤炭生产成本变化不大,也难以下降。”
当前,国家对煤炭市场乱象的管控力度在不断加大。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国家发改委提出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通过向关联方转售,再由关联方大幅度提高价格出售煤炭。
对此,吴微指出:“目前煤炭市场价格维持在高位,主要的原因还是供应紧张。终端市场的价格是由市场供需所决定的,在市场供应总体趋紧的情况下,限制煤炭企业价格区间,将使煤炭终端市场出现双轨制运行的状态。市场煤与限价煤存在价格差,企业就有动力通过各种手段逃离。因此,杜绝关联方提价并不能对终端市场的供需产生影响,也很难影响终端市场价格。”
杜绝关联方大幅提价虽然对煤价影响不大,但对于煤炭行业却有着重要意义。吴微表示:“关联方不会大幅提价后,能够使部分电厂拿到低价煤炭合同,相当于是在煤炭和电力企业之间进行利润再分配,对于保障电力供应稳定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