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近年来,赣州市高度重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把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作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煤炭去产能工作成效显著。截至目前,赣州市已关闭煤矿33座,退出产能158万吨,提前两年超额完成目标责任书目标任务。
据了解,在2015年底,赣州市共有煤矿34处、产能167万吨,均为每年9万吨及以下煤矿,分布在7个产煤县(市、区)。2017年初,按照国家“四个一批”原则(列入去产能范围关闭一批、兼并重组一批、少量保留一批、转为应急储备产能一批),赣州市组织制定《落后产能煤矿分类处置方案》,推动辖区内所有煤矿全部列入“十三五”去产能范围,整体退出煤炭生产领域。
围绕赣州市“十三五”目标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领导,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实地检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任务完成情况。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县(市、区)政府和部门下达督办函,限期整改到位,有力保障煤炭去产能各项工作的落实。为确保关闭平稳有序,赣州市还稳妥做好职工安置,指导有关企业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合理安排分流职工。并支持有条件的煤矿企业因地制宜转型发展,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组织2016年至2018年关闭煤矿全部参与指标交易,成功交易指标105.5万吨,获得收益约1.37亿元。同时积极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加强巡查,严防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目前,全市最后一处煤矿计划在2020年关闭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