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具有地方立法权以来,第一部关于燃煤污染防治的政府规章《安阳市燃煤污染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12月1日正式印发实施。据悉,这是河南省首部关于“燃煤污染防治”的政府规章。
《办法》从燃煤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管理职责等方面建章立制,用法治方法助力安阳市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为依法治污提供了基本遵循。
自6月初启动《办法》立法工作以来,相关部门成立《办法》起草小组,制定立法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收集《办法》起草的法律政策依据,梳理省内外燃煤散烧管控立法工作先进地市的经验做法,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立法研讨会对燃煤散烧管控进行论证研究。7月底初步完成《办法》(征求意见稿)。8月,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网上公布草案等形式,多次听取和征求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努力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用法治的力量来促进我市燃煤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