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2023年青海省生态环境状况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3年全省地表水水质整体优良,35个地表水国考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青海湖体2个国控监测断面水质保持自然状态,62个地表水省控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8.4%,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6%,声环境质量和辐射环境质量整体良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2023年,青海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有序推进重点区域燃煤设施淘汰和清洁化改造进程,加强原煤散烧整治,淘汰燃煤小锅炉144台537.39蒸吨,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205台1552蒸吨,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散煤14.2万户。加强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及成品油全链条监管,持续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和燃气货车淘汰,淘汰高排放老旧车14871辆。
持续推进碧水保卫战。聚焦长江保护修复、黄河生态保护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成国家要求的13条重点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查、测、溯、治”年度任务和省定81条(个)河湖排污口排查工作。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城市建成区初步实现黑臭问题“长治久清”。全省Ⅰ类水质断面数量同比增加31%,省域长江流域水生态评估结果优秀。
有序推进净土保卫战。压茬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9%以上。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并实行动态管理,对112家重点监管单位土壤隐患排查开展“回头看”,全省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完成全省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西宁市、海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何敏
编辑:党成恩 责编:鲁东 监制:陈悦